你负责做决定,细水雾发生器负责让您满意!
一、产品的结构
细水雾的组成主要有控制子系统和管网子系统两个部分组成。
(1)控制子系统由自动灭火系统集中提示控制盘及现场设备分区灭火控制盘、水泵控制箱、区域控制阀箱、联动控制设备等组成。
(2)管网子系统包括高压泵组、稳压装置、储水箱、补水装置、过滤器、喷头、输送管道及其它附件组成。
二、水雾发生器的一般规定
a、输送装置用水水质应为软化水并循环使用,碳酸钙含量应小于150mg/L,悬浮物小于5 mg/L。
b、水雾发生器入口处水压宜在0.8MPa~1.2MPa之间。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要设置供水能力与主水泵相同的备用水泵,并要求在主水泵出现故障时备用水泵能自动投入正常运行。
c、瓦斯输送管道安装应向下往回水池倾斜,斜度不小于1:0.01。
d、输送装置瓦斯入口压力应不大于20kPa,出口压力应不小于3kPa。输送装置水雾覆盖段管道压力降应不大于1kPa/100m。
e、瓦斯输送管道上水雾发生器设置间隔应不超过20m,若瓦斯输送管道长度不足20m,则应至少设置一个水雾发生器。
f、输送装置在寒冷地区使用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g、瓦斯泵站瓦斯出口与湿式阻火泄爆装置之间的管道距离L1应不超过10m,配套瓦斯发电机组时,脱水器与瓦斯发电机组之间的管道距离L2不超过20m。